四时之运,相生而成。
故木生火、火生土、土生金、金生水、水复生木,即相生之序,循环迭运,而时行不匮。
然而有生又必有克,亦相克而成。
生而不克,何以能循环迭运而不穷,则四时亦不成矣。
克者,所以节而止之,使之收敛,以为发泄之机。故曰“天地节而四时成”。
即以木论,木盛于夏,杀于秋。杀者,使发泄于外者,收藏于内。是杀正所以为生也。
大易以收敛为性情之实,以兑为万物所说,至哉言乎。
譬如人之养身,固以饮食为生,然使时时饮之食之,而不使稍饥以待,将来其人寿能久乎?
是以四时之用,生与克同用,克与生同功。
以五行之阴阳分配之,则生克之中,又有异同。
此所以水同生木,而印有偏正。金同克木,而局有官煞也。
印绶之中,偏正相似。生克之殊,可置勿论。
而相克之内,一官一煞,淑慝判然,其理不可不细详也。
即以甲乙庚辛言之。
甲者,阳木也,木之生气也;乙者,阴木也,木之形质也。
庚者,阳金也,秋天肃杀之气也;辛者,阴金也,人间五金之质也。
木之生气,寄于木而行于天,故逢秋令肃杀之气,而销克殆尽。而金铁刀斧,反不能伤木之生气。
木之形质,寄于木而根于地,遇金铁刀斧,而斩伐无余。而肃杀之气,只可外落叶,而根柢愈固。
此所以甲以庚为煞,以辛为官,而乙则反是,庚官而辛杀也。
火与金亦然。
丙为阳火,融和之气也。丁为阴火,薪传之火也。
秋天肃杀之气,逢阳和而融;而五金不畏阳和。
人间金铁之质,逢薪火而镕之;而秋气不畏薪火。
此庚以丙为杀而辛以丙为官也,
辛以丁为杀而庚以丁为官也。
余此类推,以相克可知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