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者三刑也,子卯巳申之类是也。
冲者六冲也,子午卯酉之类是也。
会者三会也,申子辰巳酉丑之类是也。
合者六合也,子与丑合之类是也。
此皆以地支宫分而言。
斜对为冲,掣肘之意也。三方为会,朋友之意也。并对为合,比邻之意也。
至于三刑取义,姑且阙疑,虽不知其所以然,于命理亦无害也。
支中刑冲,俱非美事,而三会六合,可以解之。
如甲生酉月,逢卯则冲。或支中有戌,则卯与戌合而不冲;有辰,则辰与酉合而不冲;有亥与未,则卯与未亥会而不冲;有巳与丑,则酉与巳丑会而不冲。是会合可解冲也。
丙生子月,逢卯则刑,或支中有戌,则卯与戌合而不刑;有丑,则子与丑合而不刑;有亥与未,则卯与亥未会而不刑;有申与辰,则子与申辰会而不刑。是会合可解刑也。
又有因解而反得刑冲者,何也?
如甲生子月,支逢二卯相并,二卯不刑一子。而支又逢戌,戌与卯合,本为解刑,而合去其一,则一合而一刑,是因解而反得刑冲也。
又有刑冲而会合不能解者,何也?
如子年午月,日坐丑位,丑与子合,可以解冲。而时逢巳酉,则丑与巳酉会,而子复冲午。
子年卯月,日坐戌位,戌与卯合,可以解刑。而或时逢寅午,则戌与寅午会,则卯复刑子。是会合不能解刑冲也。
更有刑冲而可解刑冲者,何也?
盖
四柱之中,刑冲俱为不美。而刑冲用神,尤为破格。不如以别位之刑冲,解月令之刑冲矣。
如丙生子月,卯以刑子,而支又逢酉,则卯与酉冲,而不刑月令之官。
甲生酉月,卯日冲之,而时逢子位,则卯与子刑,而月令官星,冲之无力。
虽于别宫刑冲,六亲不无刑克,而月令官星犹在,其格不破。
是谓以刑冲解刑冲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