财为我克,使用之物也。
以能生官,所以为美。
为财帛,为妻妾,为才能,为驿马,皆才类也。
财喜根深,不宜太露。
然一位以清,用格所最喜,不为之露。
即非月令用神,若寅透乙,卯透甲之类。一位亦不为过,太多则露矣。
然而财旺生官,露亦不忌。
盖露以防劫,生官则劫退。
譬府库钱粮,有官守护,即使露白,谁敢劫之。
如葛参政命
壬申壬子戊午乙卯,岂非财露,惟其生官,所以不忌也。
财格之贵局亦不一,
有财旺生官者,身强而不透伤官,不混七煞,贵格也。
有财用食生者,身强而不露官,略带一位比肩,益觉有情。
如
壬寅、壬寅、庚辰、辛巳
杨侍郎之命是也。
透官身弱,则格坏矣。
有财格佩印者,盖孤财不贵,佩印帮身,即以取贵。
如
乙未、甲申、丙申、庚寅
曾参政之命也。
然财印不宜相并,
如
乙未、己卯、庚寅、辛巳
乙与己两不相能,即有好处,小富而已。
有用食而兼用印者,食与印两不相碍,或有暗官而去食护官,皆贵格也。
如
吴榜眼命
庚戌、戊子、戊子、丙辰
庚与丙隔两戊而不相克,是食与印不相碍也。
如
平江伯命
壬申、乙巳、癸巳、辛酉
虽食印相克,而却存巳中戊官,是去食护官也。反是则减福矣。
有财用伤官者,财不甚旺,而比强,略露一位伤官以化之。
如
甲子、辛未、辛酉、壬辰
甲透未库,逢辛为劫,壬以化劫生财,汪学士命是也。
财旺无劫而透伤,反为不利。盖伤官本非美物,财轻透劫,不得已而用之。
旺而露伤,何苦用彼。徒使财遇伤而死生官之具,安望富贵乎?
有财带七煞者,或合煞存财,或制煞生财,皆贵格也。
如
毛状元命
乙酉、庚辰、甲午、戊辰
合煞存财也。
李御史命
庚辰、戊子、戊寅、甲寅
制煞生财也。
有财用印煞者,党煞为忌,印以化之,格成富局,若冬土逢之,亦贵格。
如
赵侍郎命
乙丑、丁亥、己亥、乙亥
化煞而即以解冻,又不露财,以杂其印,所以贵也。若财用煞印,而财并透,非特不贵,亦不富矣。
至于壬生午月,癸生巳月,单透财而亦贵,以月暗官也。
如
丙寅、癸巳、癸未、壬戌
林尚书命是也。
又壬生巳月,单透财而亦贵,以其透丙藏戊,弃煞就财,美者存而憎者弃也。
如
丙辰、癸巳、壬戌、壬寅
王太仆命是也。
至于劫刃太重,弃财就煞,如某一尚书命
丙辰、丙申、丙午、壬辰
此又变之又变者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