阳刃者,劫我正财之神,乃正财之七煞也。
禄前一位,惟六阳有之,故为阳刃。
不曰劫而曰刃,劫之甚也。
刃宜伏制,官煞皆宜,财印相随,尤为显贵。
夫正官而财印相随善矣。七煞得之,毋乃甚乎?
岂知他格以煞能伤身,故喜制伏,忌财印;
阳刃用之,则赖以制刃,不怕伤身,故反喜财印,忌制伏也。
阳刃用官,透刃不虑,阳刃露煞,透刃无成。
盖官能制刃,透不为害。
刃能合煞,透则何功?
如丙生午月,透壬制刃,而又露丁,丁与壬合,则七煞有贪合忘克之意,如何制刃?故无功也。
然同是官煞制刃,而格亦有高低。
如官煞露而根深,其贵也大。
官煞藏而不露,或露而根浅,其贵也小。若
己酉、丙子、壬寅、丙午
官透有力,旺财生之,丞相命也。
又若
辛丑、甲午、丙申、壬辰
透煞根深,财印助之,亦丞相也。
然亦有官煞制刃,带伤食而贵者,何也?
或是印护,或是煞太重而裁损之,官煞轻而取清之,
如穆同知命
甲午、癸酉、庚寅、戊寅
癸水伤寅午之官,而戊以合之,所谓印护也。
如嘉平章命
甲寅、庚午、戊申、甲寅
煞两透而根太重也,食以制之,所谓裁损也。
如
丙戌、丁酉、庚申、壬午
官煞竞出,而壬合丁官,煞纯不杂。
况阳刃之格,利于留煞,所谓取清也。
其于丙生午月,内藏己土,可以克水,尤宜带财佩印。
若戊生午月,干透丙丁,支会火局,则化刃为印。
或官或煞,透则去刃存印,其格愈清。
倘或财煞并透露,则犯去印存煞之忌。不作生煞制刃之例,富贵两空矣。
更若阳刃用财,格所不喜。
然财根深,而用伤食,以转刃生财,虽不比建禄月劫,可以取贵,亦可就富。
不然,则刃与财相搏,不成局矣。